字:
关灯 护眼
笔趣阁 > 明朝大贪官 > 第五十七章 鼓山那块地,风水好啊......

第五十七章 鼓山那块地,风水好啊......

谈论好股权分配,何瑾更是堂而皇之地,又让沈秀儿立下了契约。对于这一点,沈秀儿已见怪不怪,从善如流地写好了字据,并在上面签字画押。

而对于沈秀儿的签字,何瑾还是很放心的——他早就打听过了,沈家现在的生意,基本上就由这位十六岁的少女做主。

说起这沈家,在磁州地面儿上也算个传奇了。

已经过世的沈老太爷贫苦出身,打小儿就在瓷窑里当学徒,肯吃苦、也好学。但闷声不语的,也没啥出奇的地方。

可就是这样一个人,在他五十岁的时候,竟突然辞掉了瓷窑大管事的差事儿。拿出了一辈子的积蓄买下了一间小瓷窑,还盘下了一家店铺,开始自己创业当老板。

这在当时,可掀起了不小轰动。谁都不信一向不怎么爱言语的沈老太爷,能当好一个老板,大家都等着看热闹。

哪知沈老太爷干了大半辈子的窑工,把什么都摸清楚了。自己烧瓷后几经摸索,烧出的瓷器青如天、明如镜、薄如纸、声如磬,深得文人雅士、高官贵门的喜爱。沈老太爷的生意由此越做越大,沈家也越来越兴旺。

如果说沈老爷子是厚积薄发的典型,他儿子沈世昌则是大开大阖的代表。

这位沈家第二代传人接掌家业之后,又果断收购了十几家铺面扩展业务,还做起了古董、仓储、牙行、杂货、庄园等生意。后来听说还跟官面上人物有了往来,儿子又考上了秀才,一家人既富且贵。

然正所谓盛极而衰,沈世昌一次外出做生意的时候,遭遇马贼截杀丢了性命。沈家大少爷沈兴邦从不沾染俗务,根本不懂得如何打理家业。

谁都说沈家要完蛋了,想不到前年还不到十五岁的沈家幼女沈秀儿,竟替兄长撑起了家业,把十几家店铺和庄园打理得井井有条。

这两年的时间里,沈家生意非但没破败,反而稳中有升。在彰德府可能还不算什么,可在这磁州城里,却已然是一流的富豪之家。

所以说,沈秀儿这里签了字,就相当于沈家全权通过。

这一点,也是何瑾愿意跟沈家合作的缘故。因为没太多的族人乡老们瞎掺和,办事儿简单干脆有效率。

揣好契约后,他便自然而然地,又一拉沈秀儿的手儿:“走吧,事不宜迟,咱这就去户房把鼓山的那片地买下来。”

沈秀儿早就准备好了银票儿,但想着那么大的一座金山生意,心里忍不住还是有些发虚:“我,我准备了十万两的银票,这些应该够了吧?”

“放心,肯定够的。”何瑾却嘿嘿一笑,忍不住又捏了捏沈秀儿的小手儿。

然后,沈秀儿一下小脸儿羞红,鬼使神差地就被何瑾拉走了。只不过,到了街上看着人来人往,她便反应了过来,执拗地将手又抽了出来。

这一下,她心中其实也是有些忐忑的。

毕竟,敏感的少女心思,让她已感受到何瑾对自己有些情意。而自己......似乎也没之前,那么厌恶这个家伙了。

这次把手抽了出来,他该不会生气吧?

心里一团乱麻的沈秀儿,不由抬头看了一眼何瑾。发现何瑾面色先是愣了一会儿,随即便不以为意地笑了笑,然后就......牵住了小月儿的手!

这混蛋,真是贼不走空,反正那手就不能闲着安分点儿!

可小月儿呆萌可爱,不过十二岁的年纪,何瑾牵她的手那是爱护幼小,自然又体贴,沈秀儿又能说什么?

她只能憋着一肚子的幽怨气,来到了衙门的户房。

一进这户房,沈秀儿就有些惊住了。

原来张文华早就通知了手下,看到他们进来,一个个都露出了热情的笑脸。

最新小说: 大唐:质子十年,率百万大军归来 兰芳 我在大宋做台谏官 穿越朱元璋:朱棣,你来当太子 我在三国骑砍无双 大明,本来想摆烂,结果系统来了 三国:我马谡只想作死 大秦:我们刚穿越,你在罗马称帝 从抽卡开始做皇帝 皇帝群吹逼的我,成了课本神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