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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变异的曙光女神

砰!

书房的窗户突然被一团黑影从外面撞开。

残暴且危险的气息扑面而来。

是返魂尸中的精锐——变异魔童!

陈勾瞬间从沉思中回神,陨落之光引来的第二波客人到了。

但不是他苦苦等候的昆兰,而是血祖的爪牙!

显然,他从来没有交易的想法,直接抢夺才是他一贯的作风。

一只,两只,三只……五只,六只!

足足六只身材矮小,但面目狰狞,速度奇快的魔童直接从窗口跳跃进来。

“嘶嘶……”

房间内,响起恐怖的怪叫。

魔童与其它返魂尸不同,他们从不直立行走,取而代之的是四脚着地的猛兽姿态。

爬到书柜、雕像乃至吊灯等各个制高点,围绕着眼中的猎物打转。

几秒钟的时间就把陈勾和亚伯拉罕包围。

“血祖怎么培育出这么多魔童的,难不成整个纽约的聋哑儿童都被他一网打尽了?”

陈勾思索之际,亚伯拉罕已经直接冲向最近的蹲在书桌上的魔童。

他拔出藏在拐杖里的银剑,登时整个房间的空气为之一肃。

那只魔童在最后一刻跳了开来——他的动作机敏又迅速——但亚罕拉伯也展现出与年龄不符的矫健和迅猛。

并且他经验丰富,似乎料到魔童的下一步动作,银剑偏离三寸,早就在魔童闪避的方向等着。

当魔童感觉到危险时,剑尖已经划过了他躯体的侧面。

这一剑切得够深,足以让魔童结束跳跃的动作,踉跄着重新落到书桌上,伤口涌出白色血液。

返魂尸很少会感觉到肢体的疼痛,但如果攻击的武器是银时,他们就会疼痛。

于是受伤的怪物扭曲身子,抱住了侧腹。

就趁着它注意力不集中的刹那机会,亚伯拉罕猛地挥剑,沿着魔童的下巴划去。

魔童本能的向后仰头,看起来剑尖已经够不着它。

但就在这时,银剑前方突然出现一只白色的狼头虚影,一口咬住魔童的脖子。

立刻在瞬间让他的脑袋跟脖子和肩膀分家。

下一刻,头颅掉在书桌上,然后又滚到地板上,断口处竟然光滑如镜。

旋即无头的尸体则“砰”的一声,硬挺挺向后倒下。

在陈勾看来非常难缠的一只变异魔童,就这样被亚伯拉罕轻描淡写杀死。

陈勾不由眼睛一亮,他惊喜的不是老猎魔人的实力,而是银剑的威力。

不出所料,亚罕拉伯比电视剧中所展现的更强,他手中的剑也绝非只是一把普通的银剑。

刚才出现的狼头足以证明,这百分百是一件法则兵器!

陈勾舔了舔嘴唇,在诸多法则道具中,武器向来是最贵的一种。

因为对于一个战士而言,可以没有防具,没有药品,但绝对不能没有兵器。

武器就是战士的生命!

“这是我有希望得到的第一件法则兵器,无论如何都不能放过,现在的问题就是怎么才能得到,能不和亚罕拉伯翻脸是最好的……”

陈勾思绪飞转时,其它魔童已经全部发动攻击。

同伴的死非但没有让它们感到畏惧,反而激发了他们的凶性。

陈勾一抬头,两只魔童已经飘在空中,它们从高处跳起,一下子从左右两个方向扑向了他。

六只闪烁着幽光的利爪和三条狰狞的肉舌准备就绪,眨眼间就要划破他的胸膛,洞穿他的喉咙。

陈勾不敢有丝毫大意,直接召唤出曙光女神。

曙光女神金色长剑一挡,封死右侧,这个方向的魔童在空中硬生生转向,躲开剑光从上方飞了过去。

但左侧的那只魔童已经扑到了近前,嘴巴分成锯齿状的四瓣打开,粗长的肉舌弹射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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