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实在对沈月忍无可忍了。
沈月这个人,个人生活作风极其差劲,每天都以一些营养不良的外卖度日!
有时候干脆连外卖都不点了,吃点薯片喝点可乐就算是晚餐了!
白鸢身为鸟类,对日常营养的摄入量有着很高的要求,首先她不喜欢肉制品,而沈月每次点的外卖基本都是肉制品,就是那种两片面包里加了好大一片肉的奇怪食品。
这都连着吃两天了!
每次白鸢就只吃面包的那部分,而且还不怎么好吃。
“这日子快要过不下去了,要不我住你们家来吧!”
她之前分裂出的意识执意要找一个勤快的宿主也正是出于这样的考量——两个懒鬼住在一起,是没有前途的!
她不做饭不洗碗不打扫卫生。
沈月也不做饭不洗碗不打扫卫生。
而隔壁家住的两个人好像都很会做饭的样子,这明显是就是人类社会资源分配不均匀的缩影。
“我觉得我们应该重新统筹分配一下资源!”
白鸢说出了前几天在电视上看到过的知识,“或者以后我跟顾天天住,你去和沈月住,这样资源分配才合理嘛。”
顾云和顾天天之中,她最终选择了顾天天。
因为后者看起来似乎要比顾云还要勤劳一些,而且据她观察,以前在出租屋的时候,都是顾天天掌勺。
那你是在想屁吃。
“但是,我拒绝。”
顾云觉得让白鸢来自己家蹭饭已经是他最大限度的容忍了,这两个懒癌患者住在一起吃不上有营养的晚餐,这明显就是她们咎由自取。
尤其是这个白鸢。
自己有手有脚,甚至还有翅膀,从这飞去最近的超市不过几分钟的路,但从昨天开始,她就会在自己出门时跑来门口截他,央求他帮忙带回来一些小玉米。
“那我能来蹭饭吗?”
白鸢仰着头,可怜兮兮地问道。
“你晚上把沈月一起叫来,从今天开始,你俩一起学做饭。”
顾云一直认为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作为村里最优秀的几个烧烤大师之一,他空有一身绝学。
“啊?不能直接吃吗?”
“不能!”
“哦……那我得让沈月好好学学。”
白鸢小声嘀咕,如果两人之中总有一个人要做出牺牲,那为什么不能是沈月呢?
至于她自己……
学做饭是不可能学的,只要每天能成功乞讨到小玉米,就能维持生活的样子。
“行,那就这么定了,你们想吃什么自己准备一下食材,带来我晚上教你们,很简单的。”
“好,我打电话让沈月放学时带一些小玉米回来。”
经过了两天的蛰伏,白鸢已经抓住了沈月的把柄——昨天让对方买小玉米遭到了无情的拒绝,明明只有几步路的距离,沈月就是不愿意放学后拐一下去超市。
所以,她暗中发现了沈月游戏机的藏匿地点。
如果今天沈月再拒绝自己的要求,她就把沈月的游戏机屏幕给啄烂!
推荐都市大神老施新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