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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来得太早,不需要!

在世人眼中,便似万道星光,照破乌云雷海!

守得云开见月明。

实则是,陆重霄暂退斗王境,让天地之力平息罢了。

这滂沱风雨,自然也就随之散去。

陆重霄不想维持斗王境,无非就是想在关键之时,再行突破,说不定便会有奇效,强行翻转局面。

毕竟,他成为斗王,再动用剑一,已经拥有了抗衡斗皇的资本。

这种底牌,需藏的深些。

再有,他境界飙升太快,虽无后患,但终究是与修炼一道感悟太少。

他要细细体悟每个世界的修炼体系,这样,未来的路或许会更好走一些。

以防万一,他并不想留下任何不可挽回的错误。

“人,还是要脚踏实地一些。”

陆重霄轻声呢喃,颇有些调笑的意味。

斗王之境,只要他想,触手可得。

翌日,清晨。

陆重霄推门而出,刚准备走出,突然发现无从落脚。

眸光扫过,四处尽是瓜果蔬菜,种种日常生活所需之物。

“这是……”

陆重霄抬眸,忽见远方一道小小身影走来。

稚童抱着一篮子蔬菜,显得极为吃力,晃晃荡荡的走来,然后将之放下,一双极为明亮的大眼睛看着忽然看到眼前一袭白衣身影。

稚童眼睛瞪得大大,口水都快流了下来,稚嫩的童音方才穿出:

“你是重霄大哥哥吗?”

陆重霄点点头,旋即语气温和,轻声问道:

“小朋友,能解释一下,这是什么情况吗?”

小家伙一愣,旋即小脸通红,或许是因为见到陆重霄而激动,童音中满是兴奋:

“我娘说,重霄大哥哥是个好人,为百姓们惩恶扬善!”

“所以百姓们都喜欢你!”

话已至此,陆重霄已经明白了是什么情况,不由笑了笑,他可是大反派。

看这情况,莫不是自己要做一个世人爱戴的大反派?

然后将天命之子们赶尽杀绝,逼迫他们走上自己的对立面,受世人唾骂?

似乎听起来还不错?

陆重霄眸光一亮,觉得这想法不错。

世人敬我,那我便做那春风荡漾中的魔神!

这一日。

陆重霄出城。

人山人海,以山河为礼,送君一程。

凡日月所照,江河所至,终有一日,你会发觉,他们在呼唤着那人的名讳。

陆重霄。

我虽不从正道,亦可享受终生膜拜。

颠倒黑白,扭转乾坤。

有朝一日,定教众生拜我!

…………

黑岩城之事的终结,远比他想的要快。

距离美杜莎女王降临,还有十几日的时间。

与其现在回到那茫茫沙漠中,倒不如先去做些别的事。

比如,去看看易寒霜。

据他所知,这黑岩城与乌坦城不算太远。

一路途中,还会路过青山镇。

小医仙还在那里。

正好,借此机会,细细谋划一番。

“易寒霜,算算日子,你也快出乌坦城了。”

陆重霄自言自语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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