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仲心中吐了个槽,但受人关心的感觉还是好的,便笑着说道。“无甚损伤。”
“那就好。”张母也不再多说,转身回房去了。
将长棍放在墙边,张仲拿着戳箕便走向门前的泥地。
“仲哥儿,使不得,使不得。”濛一个箭步冲了过来,天知道他残了半只脚掌的腿,是怎么跑到这么快的。
伸手一把抢过张仲手中的戳箕,濛一边朝着泥地走过去,一边低声说道。“仲哥儿还要去监工,若是脏了衣服,那该如何是好?”
“那.....有劳了。”眼见濛态度十分坚决,张仲也就不再多说。
“不妨事,不妨事。”濛摇了摇头,笑着说道。
“仲哥儿还是去练武吧,这是要紧事。”
张仲看着他走入泥地,看着他将戳箕装满泥土,随后转身,朝着门口走去。
不是他不想帮忙提一下,而是这个质朴的汉子,铁定不会让张仲动手。
将挂在堂中的弓箭取下,这是张仲前身的父亲,昔年央里中的人家所制,比不得材士所用的长弓,拉力也算不得多强。
但简单练习箭术,却也足够了。
并且,由张仲使来,还射得颇准。
小心的将弓拉开,张仲拿起了没有箭镞的箭,青铜难得,本身质地也脆,若是射于石上磨损了箭尖,却损失不小。
又因为家家户户都会制作这箭杆,张仲便在上面绑上小石子。
射猎自然不可能,但练习箭术,却也不妨事。
此时天刚蒙蒙亮,视野并不甚佳,但箭术修行,首重视力,张仲来了这边以后,强忍着腥味,吃了不少煮熟的动物肝脏,便是想要让自己视力能好一些。
毕竟,动物肝,大多都具有明目和治疗夜盲症的效果。
自此之后,他便经常在这样的光线下,练习自己的夜间视力。
从十步之外,人畜不分,到现在的能分出大致轮廓,也算是有了不小的进步。
一箭接着一箭,十步之外的靶子,完全看不清楚,张仲不知道射脱靶了多少次,直到箭囊空了,他才向前走去,将其一根根捡起来。
好在挂靶的大树足够的大,枝丫也足够的繁茂,才能挡下如此多脱靶的箭。
纵然如此,当张仲拾取完毕时,也少了足足五根。
那五根已经不是脱不脱靶的问题了,而是已经不知道飞到哪儿去了。
但张仲内心中还是比较满意的。
这已经比第一次好了太多,那一次,足足少了二十多根。
提着箭囊,张仲再次站在十步之外,将弓小心拉满,他不得不小心,这弓是以前身父亲的力气所制,以张仲的力量,稍有不慎,就会将其拉断。
而他如今的家境,可没有钱财,让他去再打造一把长弓。
“吃饭了。”
练了不知道多长时间,随着小秀的一声喊,张仲放下了手中的弓,转向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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