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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三章归

狼突国边缘临近山脉的一个村庄,名叫张庄,很普通的名字,由来也不复杂,因为庄主姓张,所以就叫就叫张庄了。

庄主就一个,原本也是穷苦家的人,因为儿子在外混得不错,时常的差人送来些银两,庄主就都用来买田,久而久之,就有了一大片地,自己就在其中盖了房屋。因为田地多,自己种不过来,于是请了一些长工。因为是穷苦出身,自然体谅这些干活的,于是这些长工也慢慢把家迁到一起,逐渐的就形成了一个小小的村落。

前些时日,庄主在外的儿子张大福举家迁回,自然是村上的喜事,着实热闹了一天。可喜的是,看上去满身富贵的儿子,丝毫没有架子,与庄主一样,是个乐善好施的人。而且,并不像其他村庄的庄主一样坐享其成,来到的第二天,就换了衣服下地劳动。村中的人也都对他改了称呼,不叫他少爷,而是成为福哥。

张庄村的位置虽然偏僻,但是景色绝美。附近的山峰并不高,其上翠竹青青,山下小河清澈见底,属于山清水秀的好地方。

这一日,张大福在稻田里捉鱼。他的小女儿生日到了,打算捉鱼回去给女儿做鱼吃。忽然一阵怪风从天上吹下来,风大的张大福睁不开眼睛,也就是片刻间,风就停歇下来,仿佛从未来过。

张大福睁开眼,赫然发现田埂上多出一个人,正蹲在鱼篓旁看里面的鱼。张大福觉得不可思议,怎么一阵风过就会刮来一个人呢?或许是自己没注意,那人早就来到了。

刚想打招呼,又觉得这人的背影有些熟悉,而且越看越熟,一个名字瞬间涌上喉头,却没有喊出来。

但是张大福的心却是欢喜起来,已顾不得抓鱼,三两步出得田来,来到那人身边衲头就拜。

“不知姑娘来此,小的给您见礼,多谢您的不杀之恩。”

那位姑娘并不理会,依旧全神贯注的看着鱼。张大福心中忐忑,好半晌没敢抬头,最后实在忍不住偏头瞧去,姑娘依旧是不理。

张大福心中奇怪,慢慢的爬起身,也是蹲在鱼篓旁,悄声的问:“姑娘,您不记得我了?是我!酒楼的掌柜,您……不记得了?”

那姑娘扭头看了看他,完全就是一副见了陌生人的样子,又好像觉得没有意思,又看鱼去了。

瞧见姑娘的正脸,张大福知道自己应该没有认错,这个人就是不但没杀自己,反而给了自己一块金砖的朱雀姑娘,只是现在眉宇间多了一个红红的突起。

其实这个人就是朱雀,混沌珠将朱雀改造完后,利用仅存之力将朱雀带离狼突城,直至力竭才停下来,巧不巧的落到这里,而混沌珠再也回不去朱雀的脑海,辅助在朱雀的意识上,保护朱雀的意识不会消散。

前文说到,朱雀眉间那个泛着七彩的珠子,就是朱雀的意识所化,还没有完全的进入脑海和身体合为一体,混沌珠现在就在魂珠的表面,因与朱雀肉体的气血相连,所以显示出红色。而朱雀的肉身因为只融合了一点意识,所以行为如同是一个婴儿,在正常人看来,就像傻子一样。

张大福哪里知道这些,还以为朱雀是脑部受了伤,眉间那个红色的凸起是受伤留下的疤。接连试了几次,才认识到朱雀是真的傻了,或者说是失忆了,从前的一切完全不记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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