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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说不通,便用强。

原本是吴争他们以有备对无备。

可这时,是鞑子骑兵以有备对无备。

当鞑子骑兵出现在始宁街南城隍庙口时,吴争只来得及嘶声喊出一句“各就各位。”

可想而知,这种慌乱的程度。

这支千人的军队,是拼凑而成的。

三百多经过三个月训练的吴争的嫡系。

三百多原卫所士兵。

三百从朱以海那分来的刚刚扔掉锄头的壮丁。

还有就是百来名临时花重金征召的当地游民。

命令,在这个时候真得不管用。

这个时候得杀人。

吴争没有杀人。

他只能身先士卒,率三百多嫡系向鞑子骑兵发起反冲锋。

为那些新兵菜鸟赢得整束的时间。

沈致远在杀人!

很难想象,一个从没有杀过人的少爷公子。

第一次杀人会是举刀向自己人。

沈致远在流泪,不是因为惧怕,而是他发现,自己并不害怕杀人。

这是一种心理的颠覆。

所有人的观念中,杀人都是一种罪恶。

敢杀人的人除了刽子手,就是强盗恶人。

可沈致远发现,自己竟有些喜欢……杀人的感觉。

这让他控制不住地流泪,他认为自己成了恶人、罪人。

杀人,是震慑混乱最好的方法,特别是对那些乌合之众。

身经百战的老兵,面对杀人,反而会激起强烈的反抗情绪。

可对于这些平日欺压百姓为乐,手中却无人命的二流子来说,杀人的震慑是极大的。

混乱由此而稳定下来。

这些人这才发现,身边就只有他们自己了。

三百多精锐被吴争率领反冲锋去了。

卫所的三百多人依照吴争的命令,自觉地回到了屋顶上。

三百壮丁在小安的率领下,分散于店铺中。

这就是各就各位。

地痞油子们这时觉得自己真孬。

听着南面那拼杀声,他们觉得自己怂。

仗义每多屠狗辈。

对于这些混子来说,面子的重要性远高于性命,当然这也是有前提的,前提是会不会真死。

但现在,他们发现会真死,不是死在鞑子手里,而是死在面前这个沈少爷手里。

沈致远杀了三人,脸色赤红,双目亢奋圆睁,手里滴血的刀微微抖颤。

混子们不约而同地一声吼叫,从地上捡起之前三百鞑子尸体边的弯刀,一窝蜂地向增的战场涌去。

沈致远愣了半晌,这才回过神来,大喊道:“回来,回来,你们该上屋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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