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的确不妥,以改成精神。)
次日。
卧室的大床上,莎拉趴在宽厚的胸膛上呼呼大睡,脸上充斥着幸福和满足的笑容。
一束阳光穿过窗帘的细缝落在塔克的眼皮上。
他缓缓睁开双眼瞧了瞧身边的女人以及满身的爪痕,摇头苦笑一声,轻轻移开她的脑袋,走进卫生间,放了一池子的热水,打算泡个热水澡缓解一身的酸疼。
昨晚莎拉太疯狂了,简直比兰尼还要可怕,施展浑身解数都没能摆平对方,还好最后酒劲发作,才结束了战斗。
试了一下温度,塔克跨入浴缸内,身子没入热水中,缓缓闭上眼睛,留下鼻子在水面呼吸。
可是美妙的时光太短暂,他还没享受一会,就觉得有人闯入自己的领地,热水瞬间灌进嘴中呛得的塔克不停挣扎,忍无可忍之下被迫还击。
早晨8:35分。
经历了一个小时的大战,莎拉背靠让自己充满安全感的胸膛,双眼失神的久久不语。
塔克休息片刻,恢复了一些精神说道:“怎么了,还在想你的前男友?”
“不是,有点感慨罢了,你要知道,认识一天就上床这可不是我的性格。”莎拉自嘲的说道。
水凉了,塔克起身一个公主抱抱起莎拉,任由水流洒落弄湿地面,一只手掐住她的下巴与自己对视,霸道的说道:
“既然你已经上了我床,那么从今天开始就是我的女人,我不允许你再想其他男人,听明白了吗?”
如此霸道的宣言,莎拉的双眸越发迷离,脑袋靠在犹如岩石般坚硬的胸膛上,不由自主的点了点头。
就在两人出了卫生间,磨磨蹭蹭穿衣服的时候,塔克突然想起一件事来,问道:“莎拉,你说我这么样才能找到孟菲斯。”
有了新的感情,原本旧的回忆自然要抛弃。
为了避免尴尬,莎拉洒脱的反问道:“你问这个干嘛?吃错了?”
“你想到哪里去了,我有件事想找孟菲斯帮忙。”塔克敲了一下莎拉的小脑袋瓜,佯装生气的说道。
莎拉揉了揉被敲过的位置,想了想道:“如果孟菲斯回来,一定会去找原来的同伴,其中包括我......”
正说着,她猛然记起了某些事,又道:
“我知道他在哪里了。”
塔克闻言道:“那还等什么,我们去吃早餐,完了马上出发。”
话音落下,两人加快速度,一番梳洗后离开公寓。
吃过早晨,开车前往纽瓦克的路上,塔克打量了一番莎拉,犹豫的说道:“莎拉,你的衣服脏了,不如我帮你买几件衣服?”
“塔克,你要清楚,我和你在一起不是为了钱。至于你答应给我的10000美元,我是拿来帮助孤儿院的。”莎拉冷哼一声道。
见到对方生气,塔克赶忙安抚道:“好了,我的错,买衣服的事情我不再提了。另外等事情结束了,我陪你一起回孤儿院。”
听了这些话,莎拉温和的看了塔克一眼,不在说话。
早晨10:10分。
来到纽瓦克市的塔克没有直接去莎拉所说的地方,而是去五金店买了两根荧光灯管,再次来到两天前的案发现场。
漆黑的厂房内,两人举着犹如星球大战中激光剑的紫色荧光灯管照射墙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