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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挑衅

宋明初最终还是没有说什么,也同意让赵信也暂时住过去,只是说不能久住。

毕竟……她还是个黄花大闺女。

张云荷是女性,刘晨阳才十六岁,还算个孩子,又是她的学生,但赵信可是成年男性,时间久了,难免会传出什么风言风语。

宋明初能做到这种程度已经相当不容易了。

事实上,不用她说,刘晨阳也不会让赵信一直住下去,包括他和云姨也不会。

说得再好听,这也是一种寄人篱下。

无论如何,对于宋明初,刘晨阳还是很感激的。

因为天色不早了,众人很快开始着手搬家事宜。

并不麻烦,这里没有彩电、冰箱、洗衣机等各种家电,桌子、柜子一类的宋明初那边也多的是,只需要收拾几件衣服就可以了。

唯一可惜的是,张云荷这些年积累的合作伙伴和客户都要失去联系了。

不过,他们本身也小有积累,而且,宋明初说可惜介绍一些客户,也不用发什么愁。

城主府在壁阳城中部,距离比较远,为了方便他们雇了辆马车。

很快收拾完毕,一行人离开了院子。

“门都锁好了吗?”

“都锁好了,放心吧云姨。”

从马车中望着他们的小院子,张云荷眼神有些复杂。

一晃眼十六年过去。

她本以为自己会在这栋小院子中平平静静地度过一生,看着阳阳长大成人,娶妻生子,没想到今日还是被迫离开了。

“这一走,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回来?”

“云姨……云姨?”

从失神中被唤醒,张云荷眼神有些慌乱。

“怎么了,阳阳?”

奇怪地看了她一眼,刘晨阳说道:“我们要出发了,您想想还有没有什么东西要带?”

张云荷扯了扯嘴角:“没有了,走吧。”

“呦呦!这不是那谁吗?怎么?要灰溜溜地逃跑了?”

一个阴阳怪气的声音突然插了进来。

刘晨阳眉头一皱,心里没来由地升起一股烦躁。

他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看了过去,出现在眼前的是三个十七八岁的少年。

身材壮实、皮肤粗糙、脸庞丑陋……虽然长相不同,但是他们给人的感觉居然完全相同。

“可不是吗?好不容易把小白脸养大,这一走啊,不知道干什么去了!”

一个肥硕的中年妇女尖酸接腔道。

他们搬家的动静不小,现在巷子中站满了人。

大部分人或窃窃私语,或指指点点,没有人上来帮忙。

刘晨阳眼睛一眯,一些糟糕的记忆逐渐袭上心头。

不是他的记忆,而是前身的。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

但是,同住一个巷子,他们家和其他住户的关系并不好,甚至可以说是很差。

一个女子,独自抚养孩子,而且还不是亲生的,难免会召来各种风言风语。

更何况,张云荷相貌出众,性格温柔,还有一手极好的刺绣手艺,简直是巷子其他女人的天敌。

都说民风淳朴,但还有一句话叫穷山恶水出刁民!

前些年,各种尖酸刻薄、诋毁谩骂几乎将两人淹没。

前身小的时候,不仅没有玩伴,其他小孩还会联合起来,辱骂他、嘲笑他,甚至殴打他。

面前这三个丑陋少年就是其中的主力。

张云荷虽然性格温婉,与世无争,但刘晨阳却是她的逆鳞。

双方彼此敌视,关系非常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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